而且补偿他两年青春损失费、如果不还他,他就告我诈骗罪、请问李律师我触犯到法律了吗?
更新时间:2017-08-05 09:30:26
问题描述:
我是个单身女士、今年48岁、经别人给我介绍了个男朋友,从一五年八月到一七年八月我们相处了两年、并且同居、一开始没发现这人有精神上的问题、或心理问题、时间久了慢慢发现这人不可理喻、时常爆发出那种可怕的迹象、慢慢我也了解他的就越来越多、经常辱骂我、说我有野男人之类的、辱骂的很难听、也不允许我跟男人讲话,讲话就跟我吵仗,在这两年里我花了他的钱,就是工资、我现在忍受不了他这些无聊举动、我跟他提出了分手,他要我还他十万元,而且补偿他两年青春损失费、如果不还他,他就告我诈骗罪、请问李律师我触犯到法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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