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俩个儿子,三个女儿,小儿子早早去世,媳妇带着孩子改嫁,老人最后是大儿子一个人赡养送终的,就在房
更新时间:2017-08-04 09:11:05
问题描述:
老人有俩个儿子,三个女儿,小儿子早早去世,媳妇带着孩子改嫁,老人最后是大儿子一个人赡养送终的,就在房屋平整一项运动中,大媳妇认为是老人养蚕的破房子没人住,自行车都骑不进去的农村房屋就平整了,改善环境。可是没想到,房屋一倒,改嫁都小儿媳妇反过来报警,说损坏她的房子,侵权。这二十几年小儿媳妇未曾管理过房屋,而且房屋是老人和大儿子建的,至于有一间是去世小儿子婚房可能后建的,改嫁时还弄了张字据,说房子赠予小儿子的孩子,大儿子签过字,事隔二十几年都没人提过,大儿媳妇也不知情,房屋平整下来会有一点补贴,大概9100元。现在小儿子的女儿把大儿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判侵权刑事罪,几个法院开庭都不受理,她还在继续告,就因为有张字据是赠予小孙女的,我想说她们要不要赡养老人,她们这样告有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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