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在六十日内依法向滦平县人民
更新时间:2017-07-29 10:55:31
问题描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在六十日内依法向滦平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①这段话的六十日申请复议是什么意思?②这是决定书不履行土地局相关人员是不是就要向法院申请,还有没有再给10天时间的处罚书,然后10天过后再向法院申请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