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拆迁,拆迁时未婚系独生子女,家庭人口4人,享受4?1人口面积补偿方案,当时合同注明回迁
更新时间:2017-07-25 16:39:08
问题描述:
本人2013年拆迁,拆迁时未婚系独生子女,家庭人口4人,享受4?1人口面积补偿方案,当时合同注明回迁安置期间,人口不论增减,享受补偿方案只增不减。现已回迁安置,期间育有一子,实际享受5人口补偿方案,取消本人独生子女双倍补偿,说是婚后不算独生子女,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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