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别人合伙投资做项目签了股东协议,又方写明各自出资多少资金,按约定时间内各出的资金到位,如
更新时间:2017-07-19 08:05:5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和别人合伙投资做项目签了股东协议,又方写明各自出资多少资金,按约定时间内各出的资金到位,如有延迟出资则每延迟一日按照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后来他资金没全到位我们双方口头协商我帮他垫付他十多天后还给我,说后又说没钱付我利息,过几个月后因合作的项目是个骗局,对方一再说现在没钱还,利息从开始到现在一分没给我,我跟他协商去告那个项目负责人,对方也一再说没钱起诉,造成我一年多来无法起诉项目方,
请问我这样如何才能要回帮他垫付的钱,另外他不愿出资去起诉本项目负责人,
我们是在外省合作,股东投资协议是在我住的所在地签的,我们同是福州市两个县的,起诉能在我所在地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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