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有地基的自建房屋,是《房屋所有权证》1992年登记的,名字是我母亲一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证》没
更新时间:2017-07-14 07:43:14
问题描述:
房子是有地基的自建房屋,是《房屋所有权证》1992年登记的,名字是我母亲一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证》没有使用期限和没有编号。。。虽然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公告(当事人是我母亲),但法院没有强制执行我和我妻子女儿,而是拆迁组将我们拖出房屋,然后强拆房屋。。。我是拆迁组认可的安置对象(拆迁组答复意见书),但安置协议里没有我一家三口的名字,我们没有同意和认可过安置协议,也没有签过名。更没有选购过安置房屋(拆迁组答复意见书撒谎说我们选购了安置房屋)。。。之前由于不了解强拆原因,我们分别起诉过1.起诉拆迁人拆迁房屋程序违法(诉求:恢复房屋原状)……2.起诉安置协议内容造假(诉求:判决安置协议无效)……3.起诉民事调解书调解程序违法(诉求:撤销民事调解书)……但都被裁定不予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现在我了解真相后,再次起诉拆迁人没有合法安置我们且拆错标的房屋(诉求:判决被告安置和赔偿原告)……但法院说我是重复起诉(但我们不是重复起诉,因为诉讼请求不同),既不立案也不作出裁定书(口头告知:同一事实重复起诉),我应怎么办?(地方法院立案庭庭长,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高院立案庭都投诉过,但都不作为)……请你帮助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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