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性质:单位公租房承租人:父亲(已经去世)房屋情况:2连间(大哥大嫂住),同时大哥大嫂二哥二
更新时间:2017-07-26 17:36:12
问题描述:
房屋性质:单位公租房
承租人:父亲(已经去世)
房屋情况:
2连间(大哥大嫂住),同时大哥大嫂二哥二嫂的户口都在这2间房子
1单间,三弟和三弟媳住(住不到2年,以前10年都是大哥出租)户口在1单间
现在遇到拆迁,开发商只给2套房,分别是105平米,60平米,三个兄弟协商卖掉房子,卖房款大哥大嫂要求要分40%,其他2个兄弟各30%。
大哥要求多分割的理由是1.大哥大嫂一直照顾父亲。(实际情况是大哥大嫂一直占据三间房还有加盖的一间房,大哥大嫂住一间,父亲住一间,其余的房子出租,10年的租金和父亲的工资也全部都是大哥得到)2.大哥曾经在其他兄弟开的公司帮忙,认为其他2个兄弟应该感谢,应该多给他(所谓的帮忙是大哥自己认为的,大哥在国营企业上班比较清闲,下边去公司帮忙,但是都有付大哥工资,比同样的工人工资还多给20%)。
问题一:兄弟三人签署的分割房产协议,在没有经过二嫂,三弟媳同意和签字的情况下是否有效。
问题二:二哥对分配协议反悔,认为有不合理之处。理由是因为大哥在没有经过和其他兄弟商量的情况下主动搬到父亲的房子居住,并非其他兄弟不赡养老人,因为大哥占据了所有的房子并且出租,出租房屋的费用和父亲的退休金对于父亲的生活开销富富有余,多余的钱大哥已经全部占为己有。不存在由他一个人赡养老人的问题。是其他兄弟不与他争。
二哥主张房屋拆迁款应该平均分配,这个法律是否有相应的依据,是否要求合理。
问题三:上述问题是属于财产继承问题还是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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