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以前的大学同学于2015年7月和8月分3次向我借款总计11000元,当时处于信任,没有写
更新时间:2017-07-08 15:30:05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以前的大学同学于2015年7月和8月分3次向我借款总计11000元,当时处于信任,没有写借条,以支付宝和银行ATM机转账给他的,2015年底还款1000,还有10000元未归还,期间索要多次,但同学一直以没钱为由未归还,2017年5月份,我又向他索要10000元,他答应还我,还向我要了支付宝账号,但并没有还款,自此以后,再也联系不上,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我除了知道他名字,其他他个人信息一概不知,家庭具体地址也不知道,请问我该如何追回这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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