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于2016年7月登记结婚,至此老公家已拆迁几年。婚后我将户口迁移至老公家,户口为我公公。但
更新时间:2017-07-05 12:03:49
问题描述:
我跟我老公于2016年7月登记结婚,至此老公家已拆迁几年。婚后我将户口迁移至老公家,户口为我公公。但我公公好赌成性,我们有租房补贴以及安置费(俗称人头费)都被他独自领走,目前我小孩即将出世,考虑到孩子的原因我们想自己领取房租费,惹怒了公公,扬言要把即将分配的安置房独自处理,目前公公身上有几十万的债务在身。我咨询了身边已拆迁的朋友,他们领取安置房都是户主领取,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并未签字。所以想请问,到领取安置房的时候,户主享有全部安置房的处理权吗?他是否可以直接买卖家庭的安置房?我们该如何守护属于我们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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