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2009年我转包一个工程项目给朋友承建,我收取8%的管理费。他施工期间借用我的周转材料和施工
更新时间:2017-07-03 17:31:16
问题描述:
律师好 2009年我转包一个工程项目给朋友承建,我收取8%的管理费。他施工期间借用我的周转材料和施工设备双方确定价值20.7万元。当时没有要对方出具欠条,到现在他不给钱。我找到他当时的施工队,有5人出具了他使用材料和设备后变卖的证明。有这个证明可以起诉至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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