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受的伤,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通知书下来后公司就不管了,把资料给我正常上班。
更新时间:2017-06-24 10:53:54
问题描述:
在公司受的伤,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通知书下来后公司就不管了,把资料给我正常上班。时而腰疼腿抽筋,干不了体力活,自己请假往返医院,垫资看病搭进去挺多,很多没有票据(比如吃饭,坐车,医院开的药),自己内心和经济实在吃不消。自己因工作受伤遭罪,把身体搭进去了很多工作干不了了,还把钱搭进去,心寒就辞职了。
现在辞职已经1年半左右了,才知道个人还可以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当然还是自己掏腰包。
现在最大的疑惑和无奈是:1.时效期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以什么为依据开始算?
2.我这种情况到底过了时效期没有?
3.还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并且付给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把握性大么?
4.现在内心很不甘,很多工作没法干,垫资弄得经济很紧张。假如把握不大,就只能认栽或者诉讼接受败诉的风险么?如果真是这种结果,不如把钱用在生活上还是看病上,做劳动能力鉴定也没什么意义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