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续签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7-06-15 10:57:02
问题描述:
各位老师好。我于2016年7月1日去目前就职的公司签订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将于今年6月30日期满,到现在为止公司还未和我谈过续签合同的问题。如果合同期满前一星期公司提出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我的意愿是和公司续签合同),那么请问,如果6月30日没有交接完工作,我还必须到单位做交接吗?如果是的话,做交接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另外,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吗?请各位老师不要直接搬法条上来,请详细解答一下我的疑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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