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夫妻共同共有,现男方去世,无子女,女方健在,男方父母健在,经女方与男方父母协商后,房屋产权归
更新时间:2017-06-14 16:59:36
问题描述:
房屋产权夫妻共同共有,现男方去世,无子女,女方健在,男方父母健在,经女方与男方父母协商后,房屋产权归女方,由女方做出金钱补偿。请问到公证处,男方父母签署放弃继承后,公证书下达之前有无反悔的权利,需不需要签其他协议,证明付款补偿后,房屋归女方,双方互不相欠。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