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里是2005年重新调整的耕地,当时我们夫妻俩还有大孩子都分了耕地,之后就没有再调整过耕地,20
更新时间:2017-06-14 15:25:06
问题描述:
我们村里是2005年重新调整的耕地,当时我们夫妻俩还有大孩子都分了耕地,之后就没有再调整过耕地,2007年我二儿子出生,至今没有得到耕地,2013年7月我们夫妻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没有财产纠纷,没有债权和债务纠纷,大儿子跟她,小儿子跟我,随后她就将她和大儿子的户口从我的户口本上迁出去了,我于2016年5月与现任妻子结婚,并办理了户口迁入手续,。2017年5月份她到法院起诉我,要求归还她和大孩子的耕地,并一次性付给她五年的耕地承包费9000元,这些费用之前都没有和我提过,我应该给她耕地和承包费吗?急!急!急!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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