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协议能生效吗?40条规定吗?以前分家时写的协议有用吗?还是以现在的协议呢!
更新时间:2017-06-06 04:47:10
问题描述:
秦律师:你好!我和我哥以前分家一切平分,也写有协议,他一直没有履行赡养父母,去年我母亲去世,他又和我安葬了母亲,我们家庭不和,今年我亲笔写协议,一份写我自己赡养父亲,一份写落没赡养父亲,双方也签字了,现在我后悔了,因为我父亲是我自己赡养,我应该得到我父亲的财产。我能反悔吗?我写的协议能生效吗?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0条规定吗?以前分家时写的协议有用吗?还是以现在的协议呢!求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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