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三十四岁的产妇,上月二十六号住院生小孩,小孩是四十一加六周,母婴之前各项检查都是健康的,但二
更新时间:2017-06-05 20:21:16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三十四岁的产妇,上月二十六号住院生小孩,小孩是四十一加六周,母婴之前各项检查都是健康的,但二十七号零点二十分剖腹产生出的小孩却满面粪便肺部也吸入胎粪导致重度缺氧呼吸哀竭最后死亡。二十六号中午前医院在我宫口打开二公分时人工破了我的羊水下午打了催产剂晚上七点多先让我顺产,到十点后小孩还没出生时就问我要继续顺还是剖?我就说我再用力顺生看看行不行然后再剖,然后护士就拿字据给我填写,让我在一张纸上写了解风险拒绝剖腹产这几个字,我再顺产半个多钟后我说剖吧太痛太辛苦了后面护士又让签字说同意剖的字据然后才打电话叫主刀麻药医生过来实施手术,小孩出生时已是十二点十几二十分了,出生时身体已全部青紫没有哭声,最后抢救都救不来了,我觉得小孩的死亡院方有不可推的责任,但院方说已经尽到责任了而且操作也没有问题,但我觉得我是高龄产妇小孩又是超预产期十来天,院方没做到高度重视没能及 时告知我羊水破后如果不及时剖腹产将有很大危险只是简单说你已经顺产好久都没能生,是要继续顺还是剖就这样简单说而已,我现想告院方理陪我的损失,律师觉得院方有没过错我能不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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