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更换所有人的名字,会从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婚后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7-06-04 21:07:4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有个关于房产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是以我父亲的名字来购买的,买了这套房子之后我和我父亲到公证处做了公证,公证的内容主要是说这套房子的房款全部由我支付,所以这套房子由我一个人继承,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继承或分割。作了房屋公证之后,我才结的婚。现在我想将这套房子转到我的名下,如果以赠予的方式来转名字的话,我需要掏的各种费用比较高,而以买卖方式来转到我的名下的话,费用反而还低一些。由于我父亲还健在,所以目前不能以继承方式来转到我的名下。现在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以买卖方式来转到我的名下的话(即我父亲将这套房子“卖”给我,其实只是转到我的名下而已,我与我父亲之间不会因为这套房子有金钱来往),这套房子会不会变成我与老公的婚后共同财产?毕竟,现在我与我老公是婚姻期内。另外,说明一点:我老公与我的感情很不好,所以我不得不考虑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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