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四学生,即将要毕业。我们按照学校规定,在上海一个外包公司实习了将近7个月(2016年10月31
更新时间:2017-06-08 13:19:38
问题描述:
我是大四学生,即将要毕业。我们按照学校规定,在上海一个外包公司实习了将近7个月(2016年10月31日~2017年5月25日),实习结束时,我们与实习公司签了离职协议单。在实习期间,我们签订了一个三方协议,其实我们自己也没有签字,这个协议由中介统一收好后,直接给了学校,具体协议上是什么内容,我们自己也不知道。现在回到学校,导员问我们是否解约,如果不解约,在11月份教育局打电话查询结就业情况时,中介会给我们证明,我们依旧在就业。但是如果不解约,即使我们在毕业后找到了新的工作,那么这个新的公司好像不会接收我们。这个导员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所以想了解一下:
1.实习期已经到期,并且不想在实习公司继续干,解约是必要的吧?
2.解约后,导员说了什么灵活就业和未就业,这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对于我们来说,到底有什么影响。
3.我们这个派遣证,户籍档案,以及就业后的劳动合同,就业合同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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