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号提交的辞职申请书,6.1号到期,当时领导已同意。但到6月1号结工资时公司说已经帮我交了6月份
更新时间:2017-06-02 08:05:58
问题描述:
5月1号提交的辞职申请书,6.1号到期,当时领导已同意。但到6月1号结工资时公司说已经帮我交了6月份的社保,要我自己个人全部承担。我六月份都已经不在公司做,怎么还帮我交纳社保,还要我自己承担,我都提前一个月辞工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哪位律师可以帮我解惑下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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