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几个女儿,老人现健在,几个女儿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当地共同给老人建了房子,老人还有
更新时间:2017-05-29 11:01:23
问题描述:
你好,家里有几个女儿,老人现健在,几个女儿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当地共同给老人建了房子,老人还有一些土地,由于家里只有女儿,而且都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没有本地户口,老人的弟弟弟媳对这些土地虎视眈眈,但他们和他们的子女都没有承担过赡养义务,请问这样的情况,老人百年之后的财产怎么分,会旁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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