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是不是乘人之危合同
更新时间:2017-06-03 08:23:33
问题描述:
2010年因5户人在银行贷款80万,1个贷款人,8个担保人,,6个房产证,,2012年法院拍卖了2个房产,一个贷款人和一个贷款人母亲的,其他钱担保人借钱还了自己房产证担保金,,为什么借钱偿还担保钱因为贷款人母亲骗我们15多万现金,我们还有利息还不起了,贷款人和他母亲一分钱现金没有还过,直到2015年我们起诉贷款人追偿我们还的钱,我们赢了回23万,他律师说先用桉树还钱后每月一千还20万,最多一次性5万其他月一千还,不准我执行他,一直拒绝还银行利息,说没有钱怎样难,我拒绝他方案了,我说贷款人不拿回房产证解除不担保,不谈,后他答应拿房产证还银行18多万利息,但是差我们钱最多给一次性给10万,那么我们亏13万,如果不接他方案,去法院执行他们不理,什么钱到不还,逼到我让步我们钱少百之30,一次性还15万,他们拒绝我方案,谈不成,最后2016年5月1日去3户受害他家公追账,他家人全知了他们报案,他们去旅行了,警察叫现在回来,大伯叫明天约我们,还叫4个不当事人来,减少百之30,最后逼我们让步要接受一年内还清,还要求拿回他母亲骗我们每借一个房产证3万胁议书,以后不准找他们,如果不接受不理这件事,不还钱,我们没有办法就在那里签了他们叫律师打出合同,现在他们还清银行和我15万啊,但是我亏8万,,以房产证担保人他,难处,又没有钱还银行又拿不回房产证,法院执行我们,请问这是不是乘人之危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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