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经人介绍2014年1月3日登记结婚,婚姻期间女方父亲对男方百般刁难,女方因为独生子女无正确是
更新时间:2017-05-27 23:19:29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2014年1月3日登记结婚,婚姻期间女方父亲对男方百般刁难,女方因为独生子女无正确是非观念,与女方父亲就生活的小事经常与男方争吵,女方父亲也多次要求女方与男方离婚,2015年4月份女方怀孕3个月在女方父亲挑唆下要求与男方协议离婚,离婚后女方要求医院引产但医院称男方不签字不同意引产,女方便要求与男方复婚,并写下保证不再听从女方父亲挑唆,好好过日子的保证书,2015年6月复婚,2015年10月孩子出生后女方仍然一如既往听从女方父亲挑唆不断与男方闹矛盾并有意刺激男方说出过激言论并录音,2016年10月女方有意制造矛盾将小孩带回娘家藏起来不让男方见面,男方为见小孩到女方父母家中希望言和调解矛盾,但女方父母百般刁难,有意引导男方说错话并录音,在男方苦苦哀求死缠烂打情况下男方在第二天才得已见到小孩,男方父母趁女方不在遂将小孩抱回老家抚养(孩子自出生来都是男方母亲抚养)2016年12月女方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法院庭前调解女方撤诉六个月内无特殊情况女方不得起诉但女方律师要求男方签写婚姻保证期协议,2017年4月女方为提前起诉在看望小孩时故意与男方母亲发生肢体冲突并报警但要求警方只备案不处理,2017年4月下旬女方以男方母亲与男方殴打女方为由要求法院以特殊情况提前受理不要求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付抚养费,并提交很多不客观真实的录音材料,孩子目前快一岁8个月,女方作为母亲对孩子并不上心,每天很晚回家,工资待遇福利条件都没有男方优越,困惑的是这次一定会判离吗?孩子一定会判给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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