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有两年了,跟朋友在饭店吃饭,四个人。其中一个人打了一个电话,一会有来了一个人,到这我们
更新时间:2017-05-12 15:02:32
问题描述:
你好,这件事情有两年了,跟朋友在饭店吃饭,四个人。其中一个人打了一个电话,一会有来了一个人,到这我们二话没说就把人打了,我也动手了,为什么会给我们定刑讯滋事。而不是故意伤害呢。我想赔钱解决事情,而另几个人不赔钱,我该怎么办。我自己赔钱的话,可以取保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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