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46岁,92年参加工作。曾在2011年因公负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在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
更新时间:2017-05-10 17:49:4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本人46岁,92年参加工作。曾在2011年因公负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在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补偿十四月工资(合计四万元)并补偿6个月工资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说不由他们支付,请问我怎样领取此金额?需要单位开具哪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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