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动车和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我责任60%对方40%.经协商对方的医药费7000元我全额付清还给了
更新时间:2017-05-10 08:59:01
问题描述:
我是电动车和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我责任60%对方40%.经协商对方的医药费7000元我全额付清还给了3300元,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签字,责任同等。我自己医药费4万,还要二次手术,现在报工伤需要一份交通事故调节书不然报不了。现在对方拿了我的钱却不肯去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我可以去法院告他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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