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人能否享受双重保险?
更新时间:2006-04-29 22:56:01
问题描述:
我请人给我开大车,由于他自己打瞌睡导致自己收伤,我的车子也受到损失。请问
1、9600多元的住院原始发票因他已找自己投保的保险报销,导致我不能在保险得到赔付。请问,我有理由拒绝赔付这笔费用吗?
2、交警出据的责任事故认定书由他付全部责任,而法院只要求他赔付我车辆损失的40%,这有法律依据吗?
3、他在我区医院和转入的市级医院的出院小结中,都注明是“腰椎压缩性骨折”,但他在法院提交的是我区医院的一张诊断证明却是“腰椎粉碎性骨折”。请问,这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4、他这种情况是需要那个部门做出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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