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案情您可否帮忙分析一下:二、基本案情两原告系夫妻,死者林x系其次女,200
更新时间:2017-04-29 16:26:35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有一个案情您可否帮忙分析一下:二、基本案情 两原告系夫妻,死者林x系其次女,2009年4月25日出生。2011年4月19日上午11时,原告牛英领着女儿林x到阳新县兴华商场内被告王 经营的摊位前买鸡蛋。被告王 摊位是呈南北走向的水泥台,中间有个进出口。原告牛英站在进出口的外侧挑选鸡蛋,其女儿林x面对着原告站在进出口的里侧,牛 挑好鸡蛋交给被告王 过称时,向女儿林x的嘴里喂了玉米粒。被告王 在过称后为了添称凑数就到其摊位北侧柜台上拿鸡蛋,待其转身准备再过称时,与原告之女发生碰撞,致使林x当场坐倒在进出口的地面上,呈现喘不上气、想哭哭不出来的样子。被告和原告牛英及时将林x送到兴 商场东面的诊所及阳新县人民医院治疗,经阳新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参照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赔偿标准,由被告赔偿原告以上损失中的200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所以想问问被告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还有怎么答辩原告的起诉?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