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再婚,我们是2005年结婚的,现在住的房子是老公2004年买的,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当时
更新时间:2017-04-28 06:44:57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都是再婚,我们是2005年结婚的,现在住的房子是老公2004年买的,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当时总房款是38000元,他只付5000元,剩下的就是银行贷款,我们结婚后他每月还贷款几年时间,后来我拿了45000元装修房子,我又给他筹钱11万元买了一个16.5万元的农村客运中巴车,车子卖了,几年时间赚了十多万,差不多20万元,他二个孩子,我一个女儿,他女儿吸毒十多年,儿子劳教几次,后来我女儿结婚在这个家里,女婿是外地人,生孩子了,跑来跑去不方便,就说好给我女儿买个新车,把女婿的旧车给我们大人用,车子总款是156000元,我老公付了首付53000元,我还按揭贷款每月2400元,我给他女儿找医院戒毒,在医院接屎接了,病好了找了一个朋友要结婚啦,给她在市里面买了一套房子,首付138000元,还有给她装修房子出了几万元,户名是她女儿的,现在他们父女俩要我女儿车子,不给车子就还他车子的首付53000元,要不就赶我们净身出户!找借口打我和我女儿女婿,我想问,我要去起诉他们,我们的住房我可分不?给她女儿的房子可以算公共财产?当然我们的车子是我的户名一起算了再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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