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律师你好,我于2015年10月与房东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当时房东用的是商业项目房屋使用转让协议书,
更新时间:2017-04-05 13:44:08
问题描述:
车律师你好,我于2015年10月与房东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当时房东用的是商业项目房屋使用转让协议书,并承诺第二年就会交房,我们于当年11月装修开始营业,16年8月房东告诉我房屋验收合格,可能9月就可以交房,我们经过协商于17年3月交今年得房租,可是我现在交房租的时候发现并没有交房,现在我们还得知开发商已将大部分门面收回并不对外出租不做招商,电梯和物业也不到位,这样我没交今年房子并要求解除合同,可是房东确说我违约要扣押金,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并要求房东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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