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福利住房
更新时间:2017-03-31 15:31:44
问题描述:
为了尽孝我93、98年分别给父母70型福利住房在过渡产权时全额交了6446.5元和1880元房款,00年为了母亲居住舒适又从三楼调换到一楼妈妈补交了房差544元,我又花6万余元把一楼的房子装饰一新,其他四姊妹知晓但没出钱。我爸妈於94、11年分别过世。如今要出售我父母房屋,五子女中我二姐在外地,另外四子女一起商定出售爸妈房产后付给我先前掏出的6万装修款和8千余元购房款,余下的五人平分;我当时表示原8千余元购房款我不要了。可最近他们推翻了原先的商定、不认账了,我很迷茫不解。请问律师:1、我能否从出售父母房屋款中要回我先前掏出的6万装修款。2、出售的父母房屋款我占有多少比例房款(我只是了解一下用于说服他们)3、谢谢律师百忙中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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