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大型国有企业)在2017年1月与江苏某公司签订了一笔价值约650万人民币的钢材采购合同,合同约
更新时间:2017-05-22 06:35:59
问题描述:
我司(大型国有企业)在2017年1月与江苏某公司签订了一笔价值约650万人民币的钢材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与2017年3月全部交货,我司与2017年3月5日已经全部付清货款,到今天为止该公司还有约100万人民币的货物没有交付我司,且该公司办公地址已经人去楼空,直接联系人和法人均联系不上,请问该公司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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