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商场的门面于2016年9月30号申请房租截止,我们撤场,由于商场生意不好,货洗不动,导致本人于
更新时间:2017-03-21 21:13:05
问题描述:
我租了商场的门面于2016年9月30号申请房租截止,我们撤场,由于商场生意不好,货洗不动,导致本人于2016年3月19日去办理撤场手续,工作人员要求租金交清之后额外缴纳3万元的质保金。方可撤离。第二天商场方又发来租金催缴通知单。于2016年10月1日止于2017年3月31日共欠租金9万元。如不交清租金就拿门面的货物相抵。本人门面的货物高达20万元。这样做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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