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医药费19815元,二次手术费(鉴定后)8000元,脸部商伤痕(鉴定后)5000给报300
更新时间:2017-03-16 19:37:2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医药费19815元,二次手术费(鉴定后)8000元,脸部商伤痕(鉴定后)5000给报3000,伤残鉴定费2400不给报,住院生活补助费35天×20元=700,伤者(女)务工费120天×54=6480,户理人务工费60天×150=9000,车辆损坏评估费200,修理费475,在这期间伤者怀孕6个月了由于用药不敢要小孩堕胎费用2011,这是所有费用。《这里伤残鉴定费2011,医药费保险公司说是非医保用2995,脸部疤痕2000元保险公司都不给报》而且医药费,二次手术费脸部疤痕费用,住院期间生活费都是按70%给报的,找对方协商对方只给补两千元钱。这合理吗?我们是主次责化分,对方是环卫车全险。我想问律师这样赔偿合理吗?如果起诉还能挣求回来多少赔偿金?这事故发生在唐山因为我们对这真的是不懂。我是起诉还是就这样认可了。有律师能帮帮我吗?我找律师我们能跑的起吗?我们还得打工生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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