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引起的纠纷
更新时间:2009-05-24 15:14:39
问题描述:
在2004年1月签合同至2006年1月租用了100亩耕地种菜,在2005年12月政府征收作公路用地,赔偿青苗费每亩150元,但当时这笔钱拨给了镇政府,没有直接拨给租农,村民想独占这笔费用(其中土地征收费已补给村民),拖到至今仍没有发放,2006年1月租户递了申请打官司并请了律师2006年4月15日开庭,镇政府领导竟然以势欺人(因为我们不是本地的),不准当地律师上庭,只好另安排律师.我想问下这场关系到官场的官司有没有胜算,还需要找其它部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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