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工作室是与别人合伙的,合伙人个人跟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目前为止协议还在有效期。但是从去年底
更新时间:2017-03-10 13:33:24
问题描述:
我有个工作室是与别人合伙的,合伙人个人跟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目前为止协议还在有效期。但是从去年底开始工作室遭到楼下住户的噪音投诉被工商局下责令改正通知书严重影响到了工作室的日常经营,所以三个月未付房租。目前接到房东的催款函,而我也在一个星期前办理了这个地方。所以想请问下不是我签署的协议是否可以不予以理睬此催款函?是否可以以工商局下通知书这个事情要求房东进行协商处理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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