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本月23号到期,经济补偿金3个月(我月工资略高于市月平均工资3倍),公司按照2015年北
更新时间:2017-02-26 18:50:17
问题描述:
我的劳动合同本月23号到期,经济补偿金3个月(我月工资略高于市月平均工资3倍),公司按照2015年北京月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赔偿,23号发给我了,但扣我45%的个人税;公司1月11号封了我的公司邮箱,不让上班啦? 问题:1、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扣税吗?2016年月平均工资肯定高,用2015的计算可以吗? 2、公司在我合同期限内封我的公司邮箱影响我的销售订单从而影响收入,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3、我在昨天(也就是24号)去公司了,我公司法务说到期终止合同不用双方签订协议,是这样吗?如果我这么在公司呆着算重新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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