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月19日经女孩父亲(家附近的)介绍,把他女儿许给我。1月19日双方老人见面都感觉满意,就一起吃
更新时间:2017-02-25 21:16:09
问题描述:
本人1月19日经女孩父亲(家附近的)介绍,把他女儿许给我。1月19日双方老人见面都感觉满意,就一起吃个饭,吃完饭女孩父亲提出去买东西,征得家人同意后我就去了,当天花了26200元,1月20日给了一张定期11万的存款单和三万元现金。取钱的时候我没去,女孩父母去银行取的定期存款。听说是转到女孩母亲卡里了。当天买东西花了40000元,一月22日买家电花了25000元,1月23日去拍婚纱照,1月24日早上女孩和女孩母亲就失踪了,至今联系不上。 请问这算诈骗吗? 女孩父亲在家,管他要钱,他说:用他媳妇名存的,没有身份证取不出来,定期存款单,三个月的,让我等三个月后再取。三个月后是4月20日,我该不该等呢?买东西钱是否能要出呢?我只有后期协商时的手机录音和对方给的一张定期11万的存款单,没有存款单密码(存款单是有密码的)如果不算诈骗,走法律程序我的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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