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7-02-14 19:36:23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公司一周前口头通知解聘,不发书面通知。公司没有正当的解聘理由(实际理由是公司换了股东,要改变商业模式,由过去的正经生意改为坑蒙拐骗的生意,我一贯反对,新老板嫌我碍事,所以想开掉)。我在该公司工作一年半(有社保工资和大量人证),但只有近半年有劳动合同,公司说补偿金只按这半年有合同的工龄算。请问公司如果在不出示书面解聘通知的情况下,是否应继续发放工资?如公司想只发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了结此事,我是否能够就未签订合同的一年进行双倍工资索赔;是否能追回一年工龄,以多要一个月补偿金?公司不发书面解聘通知是否对我有不利影响?我这种情况应该先找监察大队投诉,还是直接仲裁,哪些诉求容易得到法律支持?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