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签订合同时,因为我银行有贷款,所以约定,买方用首付的一部分帮我先还贷,合同中没有写明哪天
更新时间:2017-02-14 16:44:10
问题描述:
请问,二手房签订合同时,因为我银行有贷款,所以约定,买方用首付的一部分帮我先还贷,合同中没有写明哪天打款,由我跟银行约定好还款时间后,口头告知中介及买方时间打款,但是买方却要求我到场三方都在才打款,因为打款日,我出差,没有赶回来!买方就没打款,合同中并没有写打款时三方都要在场!后来超过了合同上规定的过户时间。买方却说是因为我打款当日不去,所以造成了他没有打款,违约是双方的问题!请问,房屋买卖打款必须卖方到场吗?有中介在,有银行转账记录不就行了吗?造成的违约是不是该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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