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4个人合伙购买一工程机械,其中两个人出资5万,一个人以车辆作价5万入股,另一个人出资40万(向他
更新时间:2017-02-07 20:30:28
问题描述:
我们4个人合伙购买一工程机械,其中两个人出资5万,一个人以车辆作价5万入股,另一个人出资40万(向他人借的借款,但借款人要求工程机械的发票抬头得是借款人公司的),当时口头协议每个人占25%的股份。出资最多的人负责联系工程,和回收工程款,其他人负责施工。当年收回全部投资并实现盈利8万。现在已经合伙4年,但出资最多的只和其他三个人解算了前两年的盈利,后两年的盈利他借口是没有要回。但据可靠消息这后两年的工程盈利已经被他挪用,后两年的工程盈利款大约60万。我想问一下如果起诉他法院是否会支持?以什么方式起诉?是否可以起诉他挪用公款?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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