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不给开发票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2-04 22:13:36
问题描述:
购买的期房原定13年10月31日交房,因房产商原因实际14年10月31日交房。因购买其车库,开发商要求必须同意延期交房,交房时间改为14年8月30日,并签了延期交房协议。14年10月4日实际交房开发商让物业和业主交接并计算违约金,按照1年365天计算的。其违约金用于支付剩余房款和后期物业费,契税维修基金等,和物业签署了确认书。17年1月10日开发商以计算违约金错误为由让我从新计算违约金。我如果不同意修改确认书会有什么后果?现在开发商不给我开不动产发票,确认书是14年10月4日签的,有物业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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