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有三个儿女,现在和我大舅在丹阳生活,但他们分家了,我二舅在常州,几年前,二舅家拆迁之前,二舅将
更新时间:2017-02-01 20:07:27
问题描述:
我外婆有三个儿女,现在和我大舅在丹阳生活,但他们分家了,我二舅在常州,几年前,二舅家拆迁之前,二舅将外婆户口迁到常州,拆迁后 二舅拆得一套房子,卖了四十万左右,独吞了。在常州拆迁之前,他隐瞒我妈妈,带我妈去公证处签订了放弃继承财产权利的证明。常州拆迁结束后,二舅又将外婆户口迁回丹阳,几月钱,二舅听说丹阳老家拆迁,在老家有建了小房子和车库 ,还养起了鸡,想到时候分一笔拆迁款,并获得鸡棚补偿。
年初三,我妈问二舅:房子拆迁后,我妈(就是我外婆)和谁住?我二舅答:我上有哥哥,下有妹妹,不要和我住,不关我事。
其实,我外婆在丹阳并没有房子,住的是大舅的房子,所以拆迁没有房子拆。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大舅不愿收留我外婆,二舅也不愿意。
我想问几个问题:
1.二舅搭的车库,小房子是否真的可以通过拆迁分得财产?
2.我妈妈是否有可能可以申请撤销放弃继承财产权利的那个公证?
3.如果到时候外婆无人收留,那么我妈收留,如何争取一下分得一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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