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个体工商户,2015年底本地工商局抽检电动车时,直接骑走我们一辆电动车,后来委托机构检测鉴定我
更新时间:2017-01-23 13:05:53
问题描述:
本人系个体工商户,2015年底本地工商局抽检电动车时,直接骑走我们一辆电动车,后来委托机构检测鉴定我们的电动车超标,要处罚,然后我们就不在搭理工商局了,后来2016年3.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拒绝签收也没再搭理,然后2017年1.13日工商局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我寄送了行政裁定书,现在想就以下几个问题咨询:
1,工商局抽检流通领域商品时没有委托第三方购买检测而是直接来人开具一个商品监督抽查工作单就骑走一辆电动车然后确定抽检不合格,抽检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2,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后被执行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上诉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3,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或者财产不够支付行政处罚的话是否会终止执行?
4,我的个体工商户已经注销了,工商局是否有权再处罚个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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