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已不成家,如何利用法律强制离婚?
更新时间:2006-04-06 04:07:01
问题描述:
缘由:
两人结婚多年,已有两个小孩(在读小学),男方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并不让女方正常正作赚钱,维持生计,并威胁女方给钱他花,否则,就毒打女方。这次女方竟被男方打成重伤。男方常不让两小孩上学,两个小孩都没法进行正常的教育。由于家庭的缘故,两小孩的性格已经比同龄儿童显得更内向。现在想通过法律的手段强制双方离婚,而离婚后将两个小孩都判给女方。
求助:
1、结婚证书已经被严重撕毁,可否通过法律的手段离婚?如果男方不愿离婚,可否强制让其离婚?(如通过男方毒打后,女方造成重伤的照片作为证据)
2、可否将两小孩(均未成年)都判给女方?如果男方要求抚养两小孩,可否强制将两小孩都判给女方?或者,可否让未成年小孩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
3、离婚后,男方一定会搔扰女方或女方家人的,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
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一下我们这个已经家不成家的家了,我们不愿再看到大嫂再被那个败家子毒打了。
在此先感谢大家详细一点回答我的问题,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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