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合伙经营网吧,当初与合伙人承诺入股10%(9
更新时间:2017-01-17 12:56:21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3年合伙经营网吧,当初与合伙人承诺入股10%(9万)无所发生任何事情不能经营或中途退股时,返还本金。后续我又追加1.5万元。总金额10万5000元。16年6月份,由于双方矛盾,我退股。合伙人答应退还本金10万5000元。16年底由于合伙人经营不下去,便不给退还本金。说让我去变卖属于自己的那份资产。都是旧设备根本不值什么钱了。由于是很好的朋友所以当初没有签订合同。请问合伙人这样处理正确吗?我的本金还能要回来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