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湄潭的,2014年12月在桐梓往松坎的高速路上发生单方面的交通事故,车子是我的,一个朋友
更新时间:2017-01-06 23:27:5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家是湄潭的,2014年12月在桐梓往松坎的高速路上发生单方面的交通事故,车子是我的,一个朋友开的,当时车上还有我的二个孩子,其中一个小孩当时出现了昏迷状态,我们在交警的帮助下来到了桐梓县医院,就在医院给娃儿检查身体时,桐梓_个修理厂的老总王哥联系了我,还到医院来帮我一起照顾娃儿检查,后来娃儿也没什么事,我答应了王总就在他修理厂进行维修,当天晚上我朋友和王总就去松坎处理-些事,在这处理过程中王总垫付了3千元,我朋友向王总写了一张借条,回到家二,三天的时间,因为当时车子没有买好长时间,也是认识的一个姐的车行买的,于是打了个电话给她聊了一下,在我们的通话中她提到修理厂离家太远了,以后有什么事都不好办,她的合伙人也是车子保险公司的老总,都是熟人好办事,整了赔高点,车子用原装材料维修,我心里就认同了她的说法,第二天我去了她们那里,保险公司,车行,修理厂在一起的,我去了保险公司她朋友王*的办公室,口头达成协议,车子弄回来维修,不会让我出一分钱,保险公司赔下来是多少就是多少,还会把我垫付的医院检查费和救护车费用退给我,于是我们在第二天一早就赶往桐梓,到了桐梓修理厂向王总说明了来意,对方表示需要我们支付他在处理这件事上所开销的费用,除了有票据的开销外,另外还有他请人洗脚的那点费用,和我过去的人与王*在电话里进行沟通后,决定还是要弄回湄潭,所有的发票都在王*们手里,也包括医院的检查和救护车的发票,回来后车子一直停在王*修理厂没有动,一问就回应我说,保险公司审核下来赔的钱,修不下来,原装的材料贵,还在处理中,等到理赔达到了来,直到二个多月的时间,才开始修理进材料,通知我去接车的时候都差不多快有半年了,接出来就发现车身发响,原先的珍珠白换成了白色,才开了几天,在离湄潭差不多四十公里的地方,车子就又发生故障了,听到响声很大,感觉开起也不对头,下车也没有检查出问题,又继续走了不到50米,声音越来越大,引擎盖打开才发现左前方冒出来很长一节像是柱似的,当时车上的同学说的是减震的柱,就是它冒起来与引擎盖顶撞的声音,马上与修理厂小张取得联系,接视频确认后让我车靠在边上,千万不能再开,他让修理厂开拖车来拖回去,当时保险公司的钱还没有陪下来,但是开车的时候已经把卡给了修理厂,并且对方还要了密码,事情过后想来想去我就去银行把卡挂失了,钱到了之后我就去把卡补了,后面喊接车我就提出要求对车子进行检测,就一直拖到现在我的车都还在修理厂的,结果王*以我把车子开起走了,拒绝付维修费用为由把我告了,一审的时候我把时间记错了,2点开庭,差几分钟到2点的时候,法院打电话给我,问要到庭不,2点开庭,我已经说明了情况要求改日,法官说来不到就按缺庭判决,当时人在重庆的所以没有出庭,判决书拿到后我不服,正在准备起诉的时候,结果对方再次上诉到遵义中级法院,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到当地法院的电话,让我拿判决书,我现在已经收到终审判决了,应该怎样去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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