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对方是一次性付款方式,但是需要等对方卖了他那套房子才能买我的这点在合同上并没有体现,在签
更新时间:2016-12-30 12:10:53
问题描述:
我是卖方,对方是一次性付款方式,但是需要等对方卖了他那套房子才能买我的这点在合同上并没有体现 ,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写交付尾款的时间,这种合同成立吗?如果成立的话,如果对方三个月或者半年不交尾款的话 途中我卖给别人也算违约吗?另外在中介写合同当中 大写的尾款金额写成了 二五四万 这后成无效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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