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父亲是再婚,我是儿子。女方和女方的女儿户口都在父亲
更新时间:2016-12-27 11:20:44
问题描述:
房子拆迁,父亲是再婚,我是儿子。女方和女方的女儿户口都在父亲的户口本里,拆迁款总共是230万,土地赔偿最少是15万一个人,父亲提出,女方女儿90万,我90万,父亲和女方50万,让我用90万买房子,父亲和女方住我家,土地款扣着,说是以后给我娶媳妇用,女方也就是继母,从小虐待我,而父亲只会听继母的,女方的女儿是已经结婚有小孩子,而我还没结婚,父亲和继母要住我家,我提出。以后结婚他们要搬出去。继母不肯。试问。继母的女儿已经嫁人,和我赔的钱一样。为什么不住她女儿家去?我愿意给父亲住。但是继母那方赔了一半的钱去。我不同意她住我家。父亲继母商量后提出。如果谈不拢,让我拿钱。只肯给我60万拆迁款和15万土地赔偿款。还有30万父亲和继母要拿去。等父亲以后去世再还给我。我想问凭什么?父亲和继母有50万。还要我地方来拿去30万?为什么继母不去她女儿地方拿钱?我不想30万给父亲和继母拿去,如果父亲和继母要买房子,父亲和继母有50万,买好两个社保20万,剩30万。。比如买50万的房子。我拿出10万。继母女儿也拿出10万。这样才合情合理。请问律师。我可以这样做吗?如果父亲和继母不同意。我可以请律师打官司吗?胜诉率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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