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日到xx建工集团第一工程分工司上班,2007年8月12日渔阳建工集团收取培训费20
更新时间:2016-12-26 17:01:39
问题描述:
2007年9月1日到 xx建工集团第一工程分工司上班,2007年8月12日渔阳建工集团收取培训费20000,注册费500,收取之后没有经过任何培训。我于2016年11月1日辞职,想要回培训费和注册费,单位不给,我应该怎么办?(上月单位还退回别的辞职同事培训费和注册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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