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算寻衅滋事么?还有,我应该赔偿对方钱么?
更新时间:2017-03-24 08:39:56
问题描述:
你好,12.21日,我和弟弟去泗泾地铁站门口的卖手机的店里去修手机,过程中,手机店的老板过来,态度十分不好还嚣张说让我弟弟把手机摔地上,看看坏不坏,随后我表示比较生气,仅仅就推了手机店老板一下,没有照成任何的伤害,有店里监控为证。随后店里老板假装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报警。 民警过来之后先是调解,但是店老板就是说自己不舒服,要去派出所,很明显是要敲诈我们,我们8.30被带到派出所关押,直到11.30才有警察来给我做笔录。之后就一直关押我和弟弟,店老板好像被放出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关我们。一直关押到22号的11点左右,警察过来说给我定性为寻衅之事!要么私了,要么走程序关押我5-15天。期间没有做任何调解流程。 店老板得知给我案子定性之后,更是有恃无恐,勒索我们5000块私了!随后我们为了出去,交出2500.才放我们出来。 我想问一下,1,案件没有定性的时候,只关押我和弟弟,没有关押当事人店老板,这是否合理?2,给我定性为寻衅滋事是否合理?我们的目的是去修手机,而不是找老板吵架,老板只是过程中过来,态度嚣张恶劣,推他一下也是因为他说话态度差,去的原因是修手机,而不是找老板吵架的,这样就算我们寻衅滋事?不是民事纠纷么?3. 只推了一下,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有他们店里的监控为证。他就要我5000,最后2500才答应放我们出来,我能不能控告老板敲诈勒索?4.我能不能要回我的2500的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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